正保會計網校--正保遠程教育旗下品牌網站

稅務網校

企業(yè)財稅會員更多服務>>

您的位置:正保會計網校 > 稅務網校 > 納稅輔導 > 其他稅種 > 正文

外貿企業(yè)出口委托加工貨物如何確定退免稅計稅依據

2016-03-14 11:31 來源:天津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外貿企業(yè)出口委托加工貨物如何確定退(免)稅計稅依據?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四、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五)外貿企業(yè)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外貿企業(yè)應將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進料加工海關保稅進口料件除外)作價銷售給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yè),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yè)應將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費用開具發(fā)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zx
辦稅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