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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021年5月,購進一批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進價為1800萬元,當(dāng)月將其中的一部分貨物分別銷售給賓館和個體零商,取得含稅銷售收入1695萬元和452萬元。個體零售商將購進的貨物銷售給消費者,取得稅銷售收入360.5萬元。已知個體零售商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賈求,分別計算紅河公司和個體零售商當(dāng)月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人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2 10/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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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師0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稅務(wù)師,資產(chǎn)評估師,注冊會計師
學(xué)員你好,計算如下 紅河公司=(1695+452)/1.13*0.13-1800*0.13 個體戶=360.5/1.03*0.03
2022 10/2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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