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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如何開票

2015-01-08 15:42 來源:安徽國家稅務局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企業(yè)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如何開票?

解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規(guī)定,延期付款利息屬于價外收費,所以可以直接開具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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