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消息人士周四(2月26日)透露,中國有關部門近日擬針對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稅收采取專項清理活動,追征稅款的時間范圍為2009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6日。轉讓純債型投資資產的,不在本次清理范圍內。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舉辦的QFII、RQFII稅收政策解讀培訓班資料顯示,此次清理的時間范圍為QFII、RQFII獲準進入中國境內市場至2014年11月16日。QFII、RQFII應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向稅務機關提供該期間取得上述所得的情況。
“收稅這事吵吵好多年了,特別是對QFII,一直是個懸而未放的利空,...這下來真的了。”一位參會的業(yè)內人士稱。
另一位參會人士則表示,“現場有稅務部門的官員、機構代表、律師參會,稅務部門并表示不會再出文件性的細節(jié)指導。”
轉讓混合型投資資產的,不對其投資資產屬性做進一步劃分,全額視為轉讓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可轉債的,在轉股前轉讓按照轉讓債券處理,不在本次清理范圍內;轉股后轉讓按照轉讓權益性投資資產處理。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相關人員在路透查詢時表示,此次培訓班主要“定位為業(yè)務培訓,應該不是在做任何政策發(fā)布什么別的這些東西。”
去年滬港通開通前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微博]和中國證監(jiān)會[微博]曾聯合公布滬港通下投資的稅務安排,其中明確,自去年11月17日起,QFII和RQFII取得來源于A股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將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在11月17日之前取得的前述所得則應依法征收企業(yè)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