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人和西方人在對待貧富與審美問題上有著巨大的差異。由于產(chǎn)生于16世紀基督教宗教改革的新教教義既提倡人們積極創(chuàng)造財富,爭取成為上帝的最好選民;又提倡平等和節(jié)儉精神,要求富有者過簡樸生活,從而使整個社會對貧富的認識有了革命性轉(zhuǎn)變。尤其在當今信仰新教推行社會福利制度的西方發(fā)達國家,富有者富不傲窮,窮困者也窮不妒富;富人收入多,交稅也多,窮人收入少,交稅也少,富人并沒有因為地位顯赫而擁有少交稅的權(quán)利。在日常生活中,富有者既不會顯山露水、招搖過市,窮困者也不因貧窮而自慚形穢。即使我們在大街上認真察言觀色亦很難從衣著和行為舉止上準確判斷一個人是否有錢,因為他們個個文質(zhì)彬彬、氣宇軒昂,很難用中國人窮富顯于形色的標準加以判斷。
而在儒家等級文化統(tǒng)治下的中國,由于歷來提倡出人頭地、光宗耀祖,凡發(fā)財者非得招搖過市不可,不僅要衣冠楚楚,更要前呼后擁。在街上,一看那高昂著頭顱,大腹便便,前呼后擁者,不是有錢人,便是為官者。因為特別渴望衣錦還鄉(xiāng)的中國人,一旦有錢有地位了,就非得讓人家知道不可,否則便是衣錦夜行,誰都不知道,豈不是白富、白當官了!
隨著西風東漸,中國人的審美觀發(fā)生了明顯變化。他們不僅一改舊習,對自古放任自流的樹木花草開始動手修剪,而且對在新建的高速公路上所種植的樹木花草幾乎達到了無所不剪的程度。至于對人們思想的修剪則隨著社會的進步有所放松,從2002年開始才公開提出了“以人為本”的口號,這不僅是對千百年來“以道為本”、“以理為本”的儒家思想的否定,也是對公民權(quán)利的尊重。尤其是《行政訴訟法》的實施,更體現(xiàn)了一種平等精神。少修剪人們的思想,多修剪樹木花草的審美觀已逐漸成為時代不可阻擋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