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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幾個會計實務問題的理解

2005-8-30 9:54 財會月刊·湯湘希 張敦力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一:在采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對應收賬款提取壞賬準備時,究竟需要提取多少壞賬準備?

  [案例]:林注冊會計師在對甲公司2002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時發(fā)現,該公司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項目列示的金額分別為6 400萬元、7 700萬元和130萬元,但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賬戶的期末余額分別為8 000萬元(借余)、7 700萬元(貸余)和130萬元(借余),該公司按應收賬款余額的20%計提壞賬準備。行關明細賬的期末余額如下:應收賬款——A10 000萬元(借余)、——B2 000萬元(貸余);預收賬款——甲9 000萬元(貸余)、——乙1 300萬元(借余);其他應收款——C50萬元(借余)、——D80萬元(借余)。林注冊會計師進一步查明,該公司本年度提取壞賬準備1 600萬元(8 000×20%),壞賬準備賬戶在提取壞賬準備前后的貸方余額分別為1 550萬元和3 150萬元。

  林注冊會計師認為,甲公司提取本年度壞賬準備的金額應為710萬元,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項目列示的金額分別為9 040萬元和11 000萬元。甲公司多計提了壞賬準備890萬元,雖然資產價值被低估,但負債價值被低估得更多,在一定程度上粉飾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如果甲公司不據此調整相關的會計記錄,則將被出具帶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甲公司財務總監(jiān)不愿意接受林注冊會計師的意見,認為他的建議不符合現行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評析:林注冊會計師的建議基本符合現行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但仍然存在不夠嚴謹的地方。因為在采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時,除了考慮應收賬款的期末余額外,還必須考慮其他應收款的期末余額。而林注冊會計師計算的壞賬準備未考慮該公司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的問題。進一步分析可知,即使甲公司的其他應收款不存在壞賬損失的可能性,該公司當期計提的壞賬準備1 600萬元也是錯誤的。因為,按應收賬款余額的20%計提壞賬準備,是要求累計提取的壞賬準備為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各明細賬期末借方余額(未抵借貸方余額)的20%,而不是簡單地按應收賬款總賬期末余額的20%提取壞賬準備。在計提本期壞賬準備時,不但需要確定提取的比例,還應考慮提取前已有的壞賬準備余額、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明細賬期末余額的情況。其計算原理如下:

 。1)本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期末應保留的壞賬準備-壞賬準備賬戶在提取前的貸方余額(如果是借方余額,則為“+”)。其中:期末應保留的壞賬準備=(應收賬款各明細賬借方余額+預收賬款各明細賬借方余額)×提取比例。

 。2)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項目列示的金額=應收賬款各明細賬借方余額+預收賬款各明細賬借方余額-壞賬準備的期末貸方余額。

 。3)資產負債表中預收賬款項目列示的金額=預收賬款各明細賬貸方余額+應收賬款各明細賬貸方余額。

  根據案例中資料(假定其他應收款不存在發(fā)生壞賬的可能性),具體計算如下:①期末應保留的壞賬準備=(10 000+1 300)×20%=2 260(萬元);②本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2 260-1 550=710(萬元);③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項目列示的金額=10 000+1 300-2 260=9 040(萬元);④資產負債表中預收賬款項目列示的金額=9 000+2 000=11 000(萬元)。

  問題二:計提減值準備后的固定資產,如果日后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到底該如何計算應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金額?

  [案例]:SH股份有限公司由韓會計具體負責固定資產核算業(yè)務。該公司從2001年1月1日起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2001年12月20日,該公司購置一項固定資產,原值1 300萬元,確定的折舊年限為8年,預計凈殘值為65萬元(假定以后也不會發(fā)生變化),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韓會計對該項固定資產進行模擬核算,假定2005年12月31日,該設備已經發(fā)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280.8萬元,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01.7萬元。假定2007年12月31日,原影響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因素消失,預計可收回金額為560萬元。韓會計計算的應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為200.85萬元。但其同事黃會計認為有誤,黃會計認為,既然導致固定資產減值的因素已經消失,原計提的減值準備應予沖回,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不得超過原已計提數。

  評析:韓會計的計算沒錯,而是黃會計錯了。黃會計錯在對固定資產三個重要概念——賬面價值、賬面余額和賬面凈值,以及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如何計算折舊的理解上。按現行會計制度及《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guī)定,固定資產的減值是指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而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備抵項目金額之后的凈額;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賬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而且《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規(guī)定,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不是賬面余額)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但是因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調整固定資產折舊額時,對此前已計提的累計折舊不作調整。

  因此,當以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各種因素發(fā)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于其賬面價值時,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其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算如下:應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金額=不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情況下的累計折舊-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情況下的累計折舊=(1 300-65)÷8×6-[(1 300-65)÷8×4+(280.8-65)÷4×2]=926.25-725.4=200.85(萬元);或者=不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情況下的固定資產凈值-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情況下的固定資產凈值=(1 300-926.25)-(1 300-725.4)=-200.85(萬元)。

  問題三: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后,如何計提其攤銷額?

  [案例]:A公司于2001年1月1日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的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2001年1月1日該公司以銀行存款120萬元取得一項無形資產(R專利權),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該無形資產的有效年限為10年,已使用1年,A公司估計該無形資產還可使用6年。該公司的胡會計在進行模擬核算時,假定發(fā)生了如下業(yè)務:①2002年12月31日,由于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因素發(fā)生不利變化,預計可收回金額為25萬元;②2004年12月31日,A公司發(fā)現,導致該無形資產減值的因素已消失,預計可收回金額為40萬元;③2005年、2006年,該無形資產未出現減值的情形。

 。1)2003年和2004年分別計提無形資產的攤銷(以預計可收回金額為基數),借:管理費用6.25萬元;貸:無形資產——R6.25萬元(25÷4)。

 。2)減值損失轉回金額為:①不考慮減值因素計算的累計攤銷額=120÷6×4=80(萬元);無形資產攤余價值=取得成本-累計攤銷=120-20×4=40(萬元)。②考慮減值因素計算的累計攤銷額=20×2+6.25×2=52.5(萬元);無形資產攤余價值=120-52.5=67.5(萬元)。③轉回金額(累計攤銷額之差或者攤余價值之差)=80-52.5=27.5(萬元);或者=40-67.5=-27.5(萬元)。④會計分錄為: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7.5萬元;貸:營業(yè)外支出——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7.5萬元。

 。3)2005年和2006年分別計提無形資產的攤銷(以預計可收回金額為基數),借:管理費用20萬元(40÷2);貸:無形資產——R20萬元。

 。4)2006年12月31日轉銷該無形資產(沖減無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7.5萬元;貸:無形資產——R2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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