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稅務總局致信全國儲戶 規(guī)定15日以后利息稅計法

2007-8-7 8:59 新民網·獨家報道 【 】【打印】【我要糾錯

  8月6日下午,稅務總局就利息稅調整后計算方法等致信全國儲戶,詳解8月15日之后的利息稅計算方法。

  據(jù)新民網了解,國務院于2007年7月20日發(fā)布了修訂后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規(guī)定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自2007年8月15日起減按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稅務總局根據(jù)國務院決定,對利息稅計算作出三點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利息稅的適用稅率由原來的20%調減到5%;

  二、稅率調整后的利息稅具體計算方法: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不是2007年8月15日以后結付的利息統(tǒng)一按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而是對儲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按政策調整前和調整后分時段計算,并按照不同的稅率計征利息稅。

 。ㄒ唬2007年8月14日前(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利息稅具體計算方法

  1.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稅;

  2.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3.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當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

 。ǘ2007年8月15日后(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利息稅具體計算方法:儲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例如:某儲戶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 2007年12月31日到期。該項存款屬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征收利息稅;屬于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該儲戶在存款到期日(2007年12月31日)又將其轉存,該存款轉存后的利息所得,按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

  三、對于外籍人員的儲蓄存款,屬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我國與該外籍人員的母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中的稅率征收利息稅;屬于2007年8月15日后(含當日)的利息所得,根據(jù)國民待遇原則,我國與該外籍人員的母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中的稅率高于此次調減后的稅率的,應適用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

  稅務總局表示,若儲戶對此次減征利息稅政策和具體計算辦法還有疑問,可撥打12366稅收咨詢電話,向當?shù)貒叶悇站肿稍,還可向商業(yè)銀行等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進行咨詢。

  新民網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利息稅)不是一個單獨稅種,它是對個人在我國境內儲蓄機構存儲人民幣、外幣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是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guī)定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一個組成部分。自1999年11月1日起我國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來,直至2007年8月14日,一直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廣大儲戶為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國家財政收入的增加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的整體環(huán)境與利息稅開征時相比已有較大改變。當前,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長較快,物價指數(shù)有一定上漲,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收益相對減少。為了減少因物價指數(shù)上漲對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響,增加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收益,降低廣大中低收入儲戶的稅負,國務院作出了降低利息稅稅率、減征利息稅的決定。

相關熱詞: 稅務 儲戶 利息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