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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jīng)典答疑問題(新制度)
(一)問題:歸責原則和舉證分配我感覺好抽象啊,老師能不能具體的舉個例子來說明以下?。?
【教師116回復】:民事責任中的歸責原則,是指決定何人對侵權行為的結果負擔責任時應依據(jù)何種標準。 歸責原則有三種: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
歸責原則通俗地說,如果發(fā)生了侵權行為,那么由誰來對侵權行為的后果負責。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的主觀過錯是構成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它要求當事人主觀存在過錯。
過錯推定原則是指不是由受害人舉證證明,而是從損害事實本身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并據(jù)此確定加害人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一旦發(fā)生損害事實,受害人是不需要證明加害人存在過錯的,由損害事實就可以推定加害人存在過錯,除非加害人能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注冊會計師的歸責原則就是這種情況。
無過錯原則是指行為人只要給他人造成損失,不問其主觀上是否有過錯而都應承擔的責任。
舉證責任分配是指由誰來對其主張承擔舉證責任。“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而舉證責任的倒置則是這一原則的例外。即要求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注冊會計師的舉證責任分配就是這一種情況。
(二)問題:教材中說“歸責原則主要解決會計師事務所的過錯認定問題”,也就是說,會計師自己拿出證據(jù)來證明自己是沒有錯誤的,否則就是認定為有過錯;
“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主要解決會計師事務所的過錯和不實報告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存在的證明問題”,也就是說在認定會計師事務所有過錯之后才使用該原則,是嗎?另外,我不太白,此時證明過錯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由誰來舉證?
【教師138回復】:教材中說“歸責原則主要解決會計師事務所的過錯認定問題”,也就是說,會計師自己拿出證據(jù)來證明自己是沒有錯誤的,否則就是認定為有過錯;
“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主要解決會計師事務所的過錯和不實報告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存在的證明問題”,也就是說在認定會計師事務所有過錯之后才使用該原則,是嗎?
回復: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另外,我不太白,此時證明過錯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由誰來舉證?
回復:一般情況下是由提出會計師事務所有過錯的利害關系人舉證。
(三)問題:過錯推定是不是就是根據(jù)過錯的程度來判別責任程度?
舉證責任的倒置證明責任是什么意思,尤其是這個倒置不明白~!謝謝老師!
【教師60回復】:過錯推定原則指不是由受害人舉證證明,而是從損害事實本身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并據(jù)此確定加害人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即法院根據(jù)掌握的事實來對注冊會計師是否存在過錯進行推斷。舉證責任的倒置又稱證明責任分配原則的例外,是指在一定的情形下,不應當按照證明責任分配原則決定某個案件的證明責任分配,而應當實行與該原則相反的分配,即將原來由原告負擔的證明責任予以免除,而將該待證事實的反面事實,轉由被告負證明責任。
(四)問題:能不能具體的給解釋一下規(guī)則原則和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最好能給舉個例子。謝謝老師。
【教師462回復】: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證據(jù)規(guī)則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而舉證責任的倒置則是這一原則的例外。
歸責原則是指據(jù)以確定侵權民事責任由行為人承擔的理由、標準或者說最終決定性的根本要素,是貫徹于整個侵權行為法之中、并對各個侵權法規(guī)范起著統(tǒng)帥作用的立法指導方針,是司法機關處理侵權糾紛所應遵循的基本準則。歸責原則有很多種類,目前各國適用的國家賠償歸責原則主要有過錯原則〔包括主觀過錯、客觀過錯、職務過錯或公務過錯〕、違法原則、主觀過錯加違法原則、無過錯原則〔危險責任〕等。
(五)問題:獨立性-形式上的獨立:如何正確理解“擁有充分相關性息的理性第三方”,請舉具體例子,謝謝!
【教師462回復】:例如:A注冊會計師作為項目負責人負責審計X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其父親是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假設A注冊會計師本身非常正直,即使是其父親負責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也完全可以保持獨立性來客觀的出具審計報告。這里雖然A注冊會計師實質(zhì)上是可以保持獨立性的,但是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債券人知道了A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財務負責人的關系,那么他也可以合理的推斷鑒證小組成員的獨立性受到了威脅。
這里理性第三方指被審計單位的債權人。
二、經(jīng)典每日一練(新制度)
?。ㄒ唬┳詴嫀煼ㄒ?guī)定,下列屬于追究會計師事務所行政責任方式的有( )。
A.警告、罰款
B.沒收違法所得
C.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D.暫停執(zhí)業(yè)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C屬于追究注冊會計師行政責任的方式。另外需要注意對注冊會計師來說其行政責任的方式中沒有罰款,但是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政責任中有罰款,所以選項是A正確的。
(二)下列對《司法解釋》的理解中,錯誤的是( )。
A.對于注冊會計師侵權責任的法律構成要件,采納“四要件說”,即存在不實報告、注冊會計師的過失、利害關系人遭受了損失、會計師事務所的過失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
B.會計師事務所在報告中注明“本報告僅供年檢使用”、“本報告僅供工商登記使用”等類似內(nèi)容的,可以作為其免責的事由
C.利害關系人明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為不實報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酌情減輕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責任
D.為登記時未出資或者未足額出資的出資人出具不實報告,但出資人在登記后已補足出資,可以作為注冊會計師的抗辯事由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會計師事務所在報告中注明“本報告僅供年檢使用”、“本報告僅供工商登記使用”等類似內(nèi)容的,不能作為其免責的事由。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忘情水1995
附:第三章: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重點問題提醒(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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