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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企業(yè)2021年發(fā)生下列業(yè)務: (1)銷售產(chǎn)品收入2000萬元; (2)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萬元; (3)全年銷售成本1000萬元;銷售稅金及附加100萬元(不含增值稅); (4)全年銷售費用500萬元,含廣告費400萬元;全年管理費用200萬元,含招待費80萬元;全年財務費用50萬元; (7)全年營業(yè)外支出40萬元,包括通過政府部門對災區(qū)捐款20萬元,非廣告性贊助支出10萬元,繳納滯納金2萬元。 要求計算: (1)該企業(yè)的會計利潤總額;(3分) (2)該企業(yè)對收入的納稅調整額;(1分) (3)該企業(yè)對廣告費用的納稅調整額;(3分) (4)該企業(yè)對業(yè)務招待費用的納稅調整額;(3分) (5)該企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1.
會計利潤總額=2000+2-1000-100-500-200-50-40=112
2.
收入調減2萬元
3.
廣告費用限額=2000*15%=300調增100萬元
4.
招待費限額1=80*60%=48,限額2=2000*0.005=10調增70萬元
5.
營業(yè)外支出調增10+2=12萬元
6.
應納稅所得額=112-2+100+70+12=292
7.
應納稅額=292*25%=73
2022 06/2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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