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2014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應納稅所得額共計35萬元, 與會計利潤相同, 經稅務機關核定,應稅所得額中包括了購買國庫券的利息收入15萬元,“營業(yè)外支出”賬戶中列支有違法經營的罰款支出3萬元,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5萬元以及通過民政部門向貧困地區(qū)捐贈6萬元,通過民政部門向困難地區(qū)捐贈6萬元,全年計入各種成本、費用中的工資總額106萬元, 并按工資總額18.5%計算提取了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 職工教育經費,但該企業(yè)合理的工資支出為96萬元,要求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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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分析如下
購買國庫券的利息收入15萬元,--免稅
“營業(yè)外支出”賬戶中列支有違法經營的罰款支出3萬元,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5萬元--不可以
過民政部門向貧困地區(qū)捐贈6萬元,--如果是國家名單的可以可以全額扣,一般不可以全額扣,假設可以全額扣
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比例=2%+14%+2.5%=18.5%,比例對 但是工資實際可以扣96,賬上是106萬要調整(職工教育經費18年后扣8%)
合計公益捐贈扣除限額=35*0.12=4.2萬
35-15+3+5+(6-4.2)+(106-96)*18.5%=31.65
2022 05/26 16:34
來來老師
2022 05/26 16:35
應納稅所得額
35-15+3+5+(6-4.2)+(106-96)*18.5%=31.65萬
應納所得稅=31.65*0.25=7.91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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