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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年1月15日銷售150件產(chǎn)品給乙公司,價款共計300萬元(含增值稅)。雙方合同約定本年1月15日甲公司從乙公司收取貨款100萬元(含增值稅),本年7月15日甲公司從乙公司收取剩余貨款200萬元(含增值稅)。甲公司本年向乙公司開具價款為300萬元(含增值稅)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公司銷售產(chǎn)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4/1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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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合同約定分期收款的,可以按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繳納增值稅,其中200萬對應的增值稅可以在8月才申報繳納 另外年收入不超過500萬,可以考慮做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率會更低
2022 04/1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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