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年1月15日銷售150件產品,給予公司價款共計300萬元,(含增值稅),雙方合同約定,本年1月15日,甲公司從乙公司收取貨款100萬元,(含增值稅),本年7月15日,甲公司從乙公司收取剩余貨款200萬元,(含增值稅),甲公司本年向乙公司開具價款為300萬元,(含增值稅)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公司銷售產品適用增值稅率為13%,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84785019| 提問時間:2021 06/26 15:54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合同約定分期收款的,可以按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繳納增值稅,其中200萬對應的增值稅可以在8月才申報繳納 另外年收入不超過500萬,可以考慮做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率會更低
2021 06/26 17:33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