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華泰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20年6月在公司所在地銷售寫字一幢,取得含稅收入共計3924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9%,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率為3%。該寫字開發(fā)成本總共12000萬元,為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支付金額800萬元,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1224萬元,支付銀行借款利息1000萬元。公司能按該寫字計算分攤銀行貸款利息支出并取得金融機構(gòu)貸款證明,當(dāng)?shù)卣_定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費用扣除比率為5%。計算該公司應(yīng)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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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39240/1.09=36000不含稅收入
(3240-1224)*0.1=201.6附加稅
加計扣除=(800+12000)*0.2=2560
36000-201.6-12000-800-2560-1000-(800+12000)*0.05=18798.4增值額
然后計算增值率找稅率計算即可
2021 12/2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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