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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分攤需關注的三個問題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qizhenzhen 2022/12/09 08:44:39 字體:

一般納稅人企業(yè)在經營過程中會存在兼營免征增值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即征即退項目等情形,涉及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進行分攤,在分攤過程中需要關注以下三個問題。

一、計算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都是按銷售額劃分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兼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征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建設規(guī)?!睘橐罁M行劃分。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簡易計稅、免稅房地產項目建設規(guī)?!路康禺a項目總建設規(guī)模)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既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 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9號)第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既有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項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項目不參與出口項目免抵退稅計算。納稅人應分別核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項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分別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政策。
第二條規(guī)定,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的進項稅額無法劃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無法劃分進項稅額中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的部分=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六條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fā)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根據上述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計算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建設規(guī)模”為依據進行劃分,軟件企業(y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可按照實際成本進行分攤,其他企業(yè)計算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以銷售額為依據進行劃分。

二、免稅項目的銷售額需要進行不含稅收入的換算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分攤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時免稅項目銷售額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529號)規(guī)定,納稅人在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時,對其取得的銷售免稅貨物的銷售收入和經營非應稅項目的營業(yè)收入額,不得進行不含稅收入的換算。
根據上述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在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時,免稅貨物銷售額不得進行不含稅收入的換算。

三、月度之間購銷不均衡需要進行調整嗎?

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fā)〔1995〕288號)也曾經進行過明確。
十二、問:根據增值稅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而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yè)額占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的比例,乘以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的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該辦法在實際執(zhí)行中,由于納稅人月度之間的購銷不均衡,按上述公式計算出現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實的現象,對此,應如何處理?
答:對由于納稅人月度之間購銷不均衡,按上述公式計算出現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實的現象,稅務征收機關可采取按年度清算的辦法,即:年末按當年的有關數據計算當年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對月度計算的數據進行調整。

作者:裴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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