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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繳納截止日期如何確定?

2015-09-07 09:33 來源:北京地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繳納截止日期如何確定?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規(guī)定:“三、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截止時間的問題

納稅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的當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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