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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同期資料的格式上有哪些要求

2015-04-07 08:44 來源:天津和平區(qū)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對同期資料的格式上有哪些要求?

  答:企業(yè)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同期資料,須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表簽字或蓋章。同期資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資料,應標明出處來源。

  同期資料應使用中文。如原始資料為外文的,應附送中文副本。

  文件依據(jù):《特別納稅調(diào)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fā)〔2009〕2號)第17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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