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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國稅發(fā)布《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2018-04-10 14:13 來源: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發(fā)布《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2018年第1號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2號)工作部署,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聯(lián)合編制了《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xiàn)予以發(fā)布,并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經(jīng)辦人應根據(jù)《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實行實名辦稅的公告》(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公告 2017年第2號)及《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推行互聯(lián)網(wǎng)實名辦稅的通告》(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通告2016年第9號)要求,攜帶有效個人身份證明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未實名認證的人員,稅務機關需采集、比對、確認其身份信息后,辦理涉稅事項。

  二、對《清單》所列辦稅事項,各區(qū)、市稅務機關全面實現(xiàn)“最多跑一次”。

  三、納稅人可登陸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官方網(wǎng)站查看辦稅指南,了解《清單》所列事項的報送資料、辦理條件、辦理時限、辦理方式及流程等。

  四、稅務機關將根據(jù)政策變化適時調整《清單》,在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及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官方網(wǎng)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3月1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q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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