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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稅改革 “立稅清費”是關鍵

2014-03-17 08:42 來源:轉自互聯網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內容摘要: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后,無疑會大幅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醞釀多年的煤炭資源稅改革有望在今年落到實處。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財政部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中明確表示“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煤炭資源稅改革會很快提到議事日程,下一步將從三方面推進資源稅改革,一是加快從價計征改革,二是清費立稅,三是逐步擴大征稅范圍。

“目前煤炭資源稅從量計征,資源稅的作用微乎其微。”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今煤炭價格回落,進行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后的影響基本限于煤炭行業(yè),相對可控,因此當前是實行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恰當時機。

從近期國有企業(yè)經濟運行情況看,煤炭企業(yè)正處低迷,而目前各地方政府對煤炭企業(yè)征收的各類基金和費用種類繁多,煤炭行業(yè)普遍認為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將進一步增加企業(yè)負擔。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河北開灤集團董事長張文學建議,研究制定煤炭稅費整體改革方案,按照清費立稅的原則,全面清理和取消涉煤不合理收費項目,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而從價計征則更能真實地反映煤炭價格的變動,促進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也將推動煤炭行業(yè)轉型升級。

事實上,2013年11月,國務院提出,在清理整頓涉煤收費基金的同時,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

“從價計征煤炭資源稅的確對經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對資源和環(huán)境以及產業(yè)結構的調整具有積極影響。”一位煤炭行業(yè)人士對記者表示,如果煤炭稅負能夠陽光化、簡潔化,煤炭企業(yè)綜合負擔將不會有太大增加,而且更加透明,財務效率也會提高。

資源稅是地方稅種,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后,不論稅率如何確定,無疑會大幅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相當于中央財政利益對地方財政的讓渡。一位煤炭行業(yè)人士對記者表示,從地方政府角度而言,目前煤炭資源稅從量計征,在地方稅收中占比較小,如改為從價計征,煤炭資源稅收將大幅上升,成為部分地區(qū)主要稅種,將大大增強地方財力。

隨著我國將煤炭資源稅改革提上議事日程,不少地方政府已經開始行動。山西省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將積極推進煤炭清費立稅和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內蒙古自治區(qū)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國家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貴州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今年推動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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