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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憑證常見的舞弊方式有8種,需要審計人員尤其重視:
(1)內容記載含糊不清,或故意掩蓋事情真象,進行貪污作弊;
(2)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
?。?)數量、單價與金額不符;
(4)無收款單位簽章;
(5)開具陰陽發(fā)票,進行貪污作弊;
?。?)在整理和粘貼原始憑證過程中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將個別原始憑證抽出,再重復報銷,或在匯總原始憑證金額時,故意多匯或少匯,達到貪污其差額的目的;
?。?)模仿領導筆跡簽字冒領;
?。?)涂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
記賬憑證方面常見的舞弊方式主要有3類:
?。?)憑空編制記賬憑證。指被審計單位在沒有收款、付款業(yè)務情況下憑空編制收款、付款業(yè)務的記賬憑證和憑空編制轉賬業(yè)務的記賬憑證進行會計處理,從而達到多記收支、調節(jié)收益和轉移資金等目的的舞弊方式,一般來說此類舞弊是領導授意情況下進行的;
(2)故意混淆科目對應關系。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記賬憑證時故意混淆科目對應關系,以搞亂賬目、混水摸魚的舞弊方式,此類舞弊一般是會計人員個人有意進行的,目的是為了達到個人的某種要求;
?。?)記賬憑證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金額不符。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記賬憑證時,采取記賬憑證所列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合計金額不符的手法,故意多記開支和少記收入的舞弊方式。該類舞弊方式在會計、出納由一人擔任的單位尤為突出,也較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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