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和經濟發(fā)展速度的不斷加快,會計主體經濟業(yè)務的種類相應擴大,會計對象數量和復雜度的增強導致了會計準則體系橫向的快速膨脹,同時,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又加速了會計準則縱深方向的發(fā)展。不斷復雜化的會計準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些問題,也產生了許多不良的后果:
(1)加大了準則的制定和修訂成本。會計準則的制定需要經過反復多次的研討并以大量的實證研究為基礎,其制定成本不容輕視。如果準則體系過于龐大,超過了實際需要則會造成制定過程中人力、物力的浪費。此外這也會減緩會計改革的步伐。例如盡管發(fā)現了某些不恰當之處,但由于規(guī)定過于繁雜而難以尋找不恰當的原因,修改更是困難;
(2)降低了會計準則體系的整體有效性。長期以來,許多相關機構在制定準則時使用的是“簡單加總”的方法,而準則整體是否有效卻常常被忽略了。經過數十年的積累,會計準則整體效益的下降趨勢逐漸表現出來。
(3)造成了信息披露過剩的問題。不斷細化和增加準則條文的一個原因就是為了確保財務信息得以充分的披露,因為過多的披露準則導致財務信息披露的過剩,甚至許多會計信息使用者也認為其中某些披露是沒有用的,過多的信息無法在合理時間內做出有效的投資或借貸決策,反而降低了信息的決策有用性。
(4)增加了企業(yè)會計工作量。會計準則的簡化是一件復雜的事情,需要經過相當長時期的演化。筆者建議:
首先,可以通過會計處理手段的不斷改進,簡化會計處理工作。從而盡可能減少“過!钡臏蕜t給會計工作增加的負擔。
其次,提高企業(yè)靈活運用會計準則的能力。靈活運用是指在正確的前提下,會計人員可以根據經濟業(yè)務的性質、數額比例等,靈活加以確認、核算和報告對不影響會計信息質量和決策者決策的項目可以適當簡化。這也是會計重要性原則要求。
最后,企業(yè)可以對不同的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簡繁程度不同的報告,以減少使用者對會計準則過剩影響的抱怨。以上三條簡化途徑都只是權宜之計,要從根本上簡化會計準則,則需要從理論結構等方面做更為細致、系統的工作。
第一,應制定一個標準框架以用來評價已有的及未來的準則是否必要,亦即用來評價準則的效益是否超過其成本。而且這一框架不僅要能夠逐一鑒定每一條獨立的準則,還要能夠協調各準則間的關系,避免重復和矛盾,從而減少“過!保岣邷蕜t體系的整體有效性。利用這樣的標準框架,定期的檢查準則體系,并及時對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改正,才能有效的達到簡化的目的。
第二,實證研究表明應當減少會計報告中不便于使用者理解,對其決策無用的披露內容。而與此時相適應的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也應進行適度簡化,這不但不會降低會計報告信息質量反而會提高會計信息的有用性。
第三,注重新舊準則的更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簡化準則的作用。
會計準則應適當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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