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guī)范各單位的內部控制,加強管理,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財政部起草了《加強貨幣資金會計控制的基本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通過學習,談一些粗淺認識。
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各企事業(yè)單位必須根據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循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至少必須包括如下內容:
一、職務分工控制這是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基礎。它包括:(1)會計人員應負責分類賬的登記、收支原始憑證的復核及收付款記賬憑證的編制。(2)出納人員應負責貨幣資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憑證的保管和簽發(fā)、日記賬的登記。每月末都要向銀行索要各存款戶的對賬單,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3)內審人員應負責收支憑證和賬目的定期審計和現金的突擊盤點及銀行賬的定期核對。(4)信用人員應負責調查和審批顧客信用、保管匯票、提示收付款等。(5)會計主管應負責審核收支業(yè)務;保管和使用單位及單位負責人印章。(6)單位負責人應負責審批收支預算、決算及各項支出。其中重大支付應集體審批。(7)電腦程序設計員應負責程序設計和修改,不得負責程序操作,甚至不得出入財會部門。
二、貨幣資金收入控制。包括:(1)每筆收款都要開票。(2)要盡可能使用轉賬結算,現金結算的款項應及時送存銀行。(3)要盡可能采用集中收款方式,分散收款應及時送交單位出納員。(4)不得坐支銷貨款。(5)出納員收妥每筆款項后應在收款憑證上加蓋“收訖”章。
三、貨幣資金支出控制。包括:(1)每筆支出都應有單位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審核、會計人員復核。(2)出納員支付每一筆款項都應以健全的憑證和完備的審批手續(xù)為依據,付款后,須在付款憑證上加蓋“付訖”章。(3)各項支出都有預算或定額并嚴格執(zhí)行。(4)要按國家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現金,盡可能使用轉賬支付。(5)支票簽發(fā)和印章保管應分工負責。
四、貨幣資金保管控制。包括:(1)貨幣資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納員負責,其他任何人員 (包括單位負責人)非經單位領導集體特別授權,不得接觸貨幣資金。(2)要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3)出納員要自覺進行經常性的對賬工作,包括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余額與自已所保管的現金核對相符,經常與會計核對賬目等。(4)要嚴格執(zhí)行定期現金突擊盤點和核對銀行對賬制度,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問題。(5)所有收付款原始憑證必須事先連續(xù)編號并按順序使用,一次復寫,作廢的應加蓋“作廢”章后妥善保管。已開出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必須全部及時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