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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船稅翻轉360°落地

2007-9-8 12:44  【 】【打印】【我要糾錯

  8月23日,北京市地稅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了本市(北京)最終確定的車船稅各檔具體稅額,并宣布將從10月1日起開始征收今年的車船稅,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

  新辦法明確,載客汽車各子稅目的每年稅額為:大型客車600元;中型客車540元;小型客車480元;微型客車300元;摩托車120元;載貨汽車按自重噸位每噸96元。

  就單位和個人如何繳納車船稅相關問題,北京市地稅局地方稅處處長劉玉潔在發(fā)布會上分別作了說明。她表示,單位車輛納稅人應先登記后繳稅,納稅人應采用變更后的車船稅稅源登記表于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向其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并辦理車船稅稅源的信息登記與變更登記工作。其中,對于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jīng)費的單位、行政機關、人民團體等原免征車船使用稅的單位,應按規(guī)定申請并辦理車船稅源信息登記。對于單位車船,納稅人應于2007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對于2007年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稅務機關將繼續(xù)委托部分金融機構代征。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限內,納稅人應持機動車行駛證及上年車船使用(牌照)稅完稅憑證到稅務機關設置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窗口或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郵政儲匯局的聯(lián)網(wǎng)營業(yè)網(wǎng)點申報繳納稅款。其中,新購車船的納稅人應到稅務機關設置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窗口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若咨詢有關涉稅事宜,可撥打地稅熱線12366或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wǎng)站瀏覽相關專欄。

  北京市地稅局地方稅處有關負責人日前透露,由于稅額調高,預計今年的車船稅總稅額將大幅增長。去年北京市全部車船使用稅的征稅額約為3.5億元,而今年保守估計將增長一倍,達到7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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