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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與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繼續(xù)用于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A公司發(fā)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為100萬元。A公司支付加工費20萬元(不含增值稅),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已收回入庫。不考慮其他因素,編制A公司有關的會計分錄。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2 12/0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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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外發(fā)加工,借:?委托加工物資,貸: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借:?委托加工物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交稅費—消費稅,貸:銀行存款 收回,借;原材料,貸:委托加工物資
2022 12/0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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