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與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繼續(xù)用于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A公司發(fā)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為100萬元。A公司支付加工費20萬元(不含增值稅),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已收回入庫。不考慮其他因素,編制A公司有關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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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外發(fā)加工,借:?委托加工物資,貸: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借:?委托加工物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交稅費—消費稅,貸:銀行存款
收回,借;原材料,貸:委托加工物資
2022 12/0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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