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年終獎,在2021年1月領取上年度2020年年終獎的時候,選擇一次性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個稅,這里為啥是和2021年1月份的工資一起算所得稅,不是和2020年度整個年度的所得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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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因為2021年的年終獎一般是在你發(fā)放的次月進行申報,你肯定是在二二年發(fā)放的
2022 06/06 18:29
84785010
2022 06/06 18:31
老師你確定沒打錯年份?
84785010
2022 06/06 18:32
什么時候整出個22年了?
秦楓老師
2022 06/06 18:33
同學你好,我打錯了年份,因為你2020年的年終獎是在2021年發(fā)放的,個稅遵循發(fā)放的次月進行申報,你申報的時候已經(jīng)是2021年了,所以并入2021年的綜合所得。
84785010
2022 06/06 18:35
那如果是單獨計算個稅,也是在2021年2月份申報嗎,因為是2021年1月收到的
秦楓老師
2022 06/06 18:36
單獨計稅也是并入綜合所得。是的,如果你是2021年一月份收到的年終獎的話,他要在二月份進行申報。
84785010
2022 06/06 18:39
但是個人所得匯算清繳,匯算清繳不是不是匯算上年度的嗎,那等到2021年5月份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年終獎完全剔除了吧。只能等到2022年做匯算清繳才算這個2021年1月收到的獎金
84785010
2022 06/06 18:39
是這個道理不
84785010
2022 06/06 19:03
為啥說單獨計稅也是并入綜合所得,那還分單獨計稅和并入綜合所得干嘛
秦楓老師
2022 06/06 19:21
單獨計稅,單獨計稅就是比如說你的年終獎,如果并入工資所得的話,有可能你應納稅所得額超過三萬六部分的檔次,你就要交10%的稅點,他單獨計稅的話,你享受36000以下三個點,這是一項國家的稅收福利政策。
秦楓老師
2022 06/06 19:21
匯算清繳的時候,不是根據(jù)你發(fā)的是哪一年的年終獎,他根據(jù)的是所屬期。你可以打開你的個稅APP看一下,你是整個2020年的所屬期。
84785010
2022 06/06 19:41
老師,被你說蒙了。那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年終獎要不要并入收入額一起去算。如果這個年終獎48000在匯算清繳的時候,一起算進2020年度收入里,來計算補退稅。但是這個48000確實在2021年2月申請個稅。這完全不對勁啊
84785010
2022 06/06 19:43
你和我說說2021年度5月份匯算2020年退補稅的時候,這個在2021年1月領的48000年終獎要不要算進里面
秦楓老師
2022 06/06 19:49
首先你好,你現(xiàn)在做的是哪一年的匯算清繳,現(xiàn)在是2022年,你應該做的是2021年的匯算清繳,你打開你2021年的收入綜合明細,上面應該是整個2021年1月到12月份,加上你2021年發(fā)的2020年的年終獎,如果是這些就是沒有問題的。你在申報個稅匯算的時候,可以選擇48000元年終獎單獨計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如果你的綜合個人工資薪金較高的話,你并入綜合所得的話,你應納稅所得額有可能超過144000,你的稅率就要按照20 速算扣除數(shù)16920稅負就很高,如果你48000單獨計稅的話,才10個點,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210。如果你對你們公司發(fā)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或者是綜合所得有疑問的話,你可以問你家會計,他這種申報方式是沒有問題的。
84785010
2022 06/06 19:52
老師,你沒看我發(fā)的圖片嗎,圖片里面有按理,你先看看圖片
84785010
2022 06/06 19:54
老師,你看圖片就知道我的迷惑在哪里了
84785010
2022 06/06 19:58
2020年度的年終獎,在2021年1月領取,在2021年申報繳納個稅。但是5021年5月份匯算清繳2020年度的退補稅,也要把年終獎算進去。這個年中級是在次年2月份申報繳納個稅的,沒有在2020年度申報繳納。匯算清繳為啥要算進去
秦楓老師
2022 06/06 20:00
同學,抱歉,我一直沒看到這張圖片,它這個算法沒有問題。2021年一月份發(fā)放的4萬8獎金,在二月份進行申報,可以選擇單獨計稅,也就是他算法交4590元,也可以把它并入工資所得,并入工資所得的話,也是在二月份申報一月份的工資,需要把他的48000加上他當月取得工資,減去專項扣除2000,減去專項附加扣除2000,然后再算稅。他第二種算法的應該是拿45000直接乘于10%再減去2520,就是它的并入工資所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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