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今年1月份發(fā)了 2020年的年終獎并繳納個人所得稅,2021年的 年終獎11月份計提12月份申報,可以單獨核算個人所得稅嗎?明年開始不是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嗎。

84785023| 提問時間:2021 12/0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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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這個一年只能申報一次。
2021 12/02 16:15
84785023
2021 12/02 16:18
那明年申報的話 ,可以單獨申報年終獎嗎?
東老師
2021 12/02 16:19
明年一月申報應(yīng)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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