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分【例題?計算題】2019年6月,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3%)銷售糧食白酒和啤酒給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收取不含稅價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3000元;啤酒開具普通發(fā)票,收取的價稅合計款226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約定,于2019年12月將白酒、啤酒包裝物全部退還給酒廠,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項業(yè)務,計算該酒廠2019年6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該酒廠 2019年6月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0*13%+3000/1.13*13%+22600/1.13*13%
2022 03/18 09:11
閱讀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