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小胡涂老師 你好。 月份終了時,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余額500萬,貸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余額400萬。 這種情況需要做會計處理嗎?

84785024| 提問時間:2021 09/27 18:5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胡芳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同學你好,月末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的情況下表明企業(yè)有留抵,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月末是不需要做賬的,也即不需要將進銷差做到轉出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年末,不管是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還是進項稅額小于銷項稅額,都需要把進項,銷項各明細科目的余額全部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把進項稅、銷項稅明細科目余額結平。也就是說對于應交增值稅-應交增值稅下的三級明細科目,每月的明細科目借貸方余額可不結平,但在年底必須要結平各明細科目。
2021 09/27 19:15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