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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 3%)×3%; 二、二級公路通行費: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 5%)×5%; 橋、閘通行費: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 5%)×5%

84785038| 提問時間:2020 05/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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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你想咨詢什么問題
2020 05/18 11:16
84785038
2020 05/18 11:16
這兩個是什么意思?
84785038
2020 05/18 11:17
84785038
2020 05/18 11:17
這種票據是哪個稅率?
佟老師
2020 05/18 13:38
這個不能抵扣了,要電子發(fā)票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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