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單位的客戶跟我們簽訂的付款方式是通過銀行承兌匯票,但是對方暫時開不出承兌匯票,要求我們公司出具貼息協議,他們給我們扣除貼息后的現金,這樣操作合適嗎?貼息是計入財務費用?能稅前扣除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19 12/0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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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不要,還是讓他們直接開給你們吧
2019 12/02 13:39
84785035
2019 12/02 14:38
我也覺得不合適,謝謝老師
84785035
2019 12/02 14:40
但他們公司要求我們出具貼息協議,他們公司都沒開出承兌就讓我們出具貼息協議,而且不是銀行貼息應該也是不合法的吧
樸老師
2019 12/02 14:44
嗯,不要出,還沒出來你先寫這個干啥
84785035
2019 12/02 15:13
好的,謝謝
樸老師
2019 12/02 15:18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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