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A有限公司的職工甲,2016年1月取得了上一年度12月份的工資收入6000元(含稅),其中,基本養(yǎng)老保險1000元、基本醫(yī)療保險800元、失業(yè)保險300元、住房公積金600元(以上均在稅法允許扣除范圍之內(nèi)),并領(lǐng)取2015年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含稅)。A公司應(yīng)如何為甲扣繳個人所得稅?
解答:
當月工資薪金所得=6000-1000-800-300-600=3300(元)
低于當月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應(yīng)納稅額為0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24000(元)
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3500-3300=200(元)
查找適用稅率:商數(shù)=(24000-200)÷12=1983.33(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應(yīng)納稅所得額=24000-200=23800(元)
應(yīng)納稅額=23800×10%-105=2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