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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發(fā)生適用于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何辦理申報退稅

2016-02-24 10:50 來源:安徽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納稅人發(fā)生適用于零稅率的應稅服務應如何辦理申報退稅?

答: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收齊有關憑證后,可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退(免)稅;逾期申報的,不再按退(免)稅申報,改按免稅申報;未按規(guī)定申報免稅的,應按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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