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一般納稅人企業(yè),因裝修購進油漆用于粉刷門窗取得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答:不能抵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得抵扣。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chǎn)、銷售不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前款所稱不動產(chǎn)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chǎn),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chǎn),均屬于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因此,按上述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購進油漆用于粉刷門窗,屬于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