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位業(yè)主,或許會很不情愿繳納房產稅。然而,經濟學家們卻熱衷于納稅人所厭惡的房產稅。近日出版的美國《紐約時報》撰文認為,房產稅對于美國州與地方政府來說,不可或缺,對于民眾而言,則無法避免。
經合組織(OECD)研究人員在2008年時就房產稅對一些國家展開調查后發(fā)現(xiàn),按每一美元籌集的稅收收入來看,房產稅是最不會拖累一國GDP增速的稅種。緊隨其后的稅種則是: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與企業(yè)所得稅。換言之,房產稅是不會對經濟運行造成太大傷害的稅種。
正如經濟學家格雷格·曼昆三年前所言,稅收有一條傻瓜法則,即:如果你從什么東西身上收稅更多,那么你從它身上最終獲取的就越少。曼昆的這一理念有助于解釋為何房產稅對經濟運行會產生相對較小的負面影響。
其實,稅收主要是通過改變人們的行為繼而對經濟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提高個人所得稅稅率會抑制人們的工作熱情;提高營業(yè)稅稅率會讓人們減少支出。而業(yè)主為了應對房產稅稅率增加的惟一辦法則是賣掉自己手中的房子,即便如此,業(yè)主也需要找到一個愿意背負房產稅稅負的買家,而只有下家“接盤”,買家才能如釋重負。
房產稅的稅基非常好,因為房子不會“長腿”且“壽命”很長。就土地本身而言,它可以說是永遠存在的。作為經濟活動參與者的廣大民眾而言,可以改變地上定著物——房屋的外觀與內飾,但房屋一旦矗立在那里,人們就無法按照房產稅稅率調整自己的行為。
在極少數(shù)情況下,房產稅高得會讓民眾放棄自己的房子(底特律曾出現(xiàn)過這樣的情況)。但大多數(shù)情況下,房產稅只會讓財富從房屋所有者手中高效地轉移到政府那里。盡管房產稅對于房屋所有者來說不是啥好事,但在某種程度上,該稅不僅有助于政府籌集財政收入,也是保證經濟平穩(wěn)運行最好的調節(jié)方式。
自2007年以來,美國房產稅占地方與州政府財政收入的比例呈現(xiàn)不斷增長的勢頭。數(shù)據(jù)顯示,2012年,房產稅占地方政府與州政府財政收入的比例已經從2007年時的24%升至27%?梢,房產稅已經成為美國州與地方政府相對穩(wěn)定的財政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