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銷售粉煤灰(渣)是否有優(yōu)惠政策
【問題】
企業(yè)銷售粉煤灰(渣)是否有優(yōu)惠政策?
【答案】
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粉煤灰(渣)應當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13%征收增值稅,并無優(yōu)惠政策。
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58號):“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燒后的殘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產品的生產原料,屬于廢渣產品,不屬于建材產品。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粉煤灰(渣)不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1995]44號)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產品的范圍,也不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yè)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4號)規(guī)定的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產品的范圍。
對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粉煤灰(渣)應當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不得免征增值稅,也不得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