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什么時候開始交土地使用稅
【問題】
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一個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9月辦的土地證,那從什么時候開始交土地使用稅?
【答案】
參考財稅〔2006〕186號規(guī)定,以出讓或轉(zhuǎn)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因此,需要結(jié)合土地出讓合同來判斷開始交土地使用稅的時間,不能僅以辦證時間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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