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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務業(yè)進項稅可以加計抵減15%了,如何判斷適用的期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9/10/17 10:41:56 字體:

  【問題】

  生活服務業(yè)進項稅可以加計抵減15%了,如何判斷適用的期間?

【答案】

依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

1.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2.2019年9月30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間的銷售額(經(jīng)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jīng)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后,當年內(nèi)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jù)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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