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若企業(yè)與農(nóng)民工之間不存在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農(nóng)民工取得的收入應當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單位在向農(nóng)民工支付勞務報酬的同時,必須依法代扣代繳或預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每筆取得勞務報酬所得不超過100元(含,下同)的,扣繳人暫不預扣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每筆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超過1000元的,扣繳人按支付金額乘以預扣率3%計算預扣稅額;
納稅人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不超過4000元的,按減除800元費用后的余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減除20%費用后的余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25000元(即應納稅所得額20000元)以上的,依照前項規(guī)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分別進行加成:
1、應納稅所得額在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加征五成;
2、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