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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印花稅改革方向的探討

來源: 編輯: 2006/04/21 11:02:55  字體:

  一、我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歷史

  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最初是由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開征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課征始于1990年,因其承擔了對調控證券交易的多項功能,所以隨著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經(jīng)歷了多次調整。隨著90年代初滬市和深市證券交易所的建立,使證券市場日益活躍起來。證券市場上的經(jīng)濟活動必然產(chǎn)生經(jīng)濟利益,而經(jīng)濟利益必然包含有一定量的稅收。其時我國稅收立法滯后,沒有任何一個現(xiàn)存的稅收能夠覆蓋這項稅源,鑒于印花稅于1998年恢復征收,90年代初成為一個日益成熟的稅種,國家稅務總局授權上海、深圳二市對股權轉讓書據(jù)征收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最先于1990年7月1日在深圳證券市場課征,當時深圳市政府參照香港證券市場,頒布了《關于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規(guī)定》,此時試行的是“對賣方征收0.6%”,從而達到約束股票轉讓的行為,目的是為穩(wěn)定初建的股票市場及適度調節(jié)資本利得;到當年的11月23日證券交易印花稅即改為“對買賣雙方各征0.6%”;然而不久,由于投資者對股票投資的認識不足,市場一度低迷,于是從1991年10月開始,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證券交易印花稅調低至“對雙方各征0.3%”,降幅達50%.上海在深圳試征證券交易印花稅取得經(jīng)驗的基礎上,于1991年10月對交易雙方開征了此稅,稅率也為0.3%.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股份制試點企業(yè)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yè)向社會發(fā)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jù),均依書立時成交金額,由立據(jù)雙方當事人分別按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1994年,我國開始進行稅制改革,提出了將證券市場上的印花稅改造成證券交易稅獨立征收的設想,并規(guī)定買賣雙方各征0.3%,最高可上浮1%,同時規(guī)定在證券交易稅未出臺之前,仍按原辦法征收印花稅,鑒于當時條件不夠成熟,《工商稅制改革方案》做出“緩一步出臺”的決定。其后,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水平幾經(jīng)變更。隨著證券市場的日益發(fā)展,證券稅制需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證券交易稅的正式實施顯得越來越迫切。

  二、印花稅的主要職能

  證券交易稅的主要職能是調節(jié)市場交易,但是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的作用漸漸異化,財政收入職能似乎體現(xiàn)得更為明顯。在早期的印花稅分成比例中,國家和地方各50%,1997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將證券交易印花稅分享比例調整為中央80%,地方20%;1998年6月對證券交易印花稅再次調整分享比例,改為中央88%、地方12%;從2000年10月1日起將分享比例由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調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從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我國的印花稅收入不斷增加,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也越來越大。甚至在證券市場行情火爆的2000年上半年,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竟占到上海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2000年全國印花稅達到了485.9億元,占當年稅收收入的比重達到3.83%,這恰是我國證券市場前5年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量的5倍。必須指出,一方面,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的這種財政收入功能的發(fā)揮是以證券市場換手率過高為基礎的。目前我國股票的年換手率為300%左右,大大高于西方國家的成熟證券市場60%左右的水平。另一方面,印花稅稅率的下調,當然會影響到財政稅收,但是印花稅不會以稅率下調幅度同比例下降,稅率下降了,刺激了市場交易,印花稅會有所增加。同時,市場交易活躍了,券商的傭金收入會增加,券商所交的稅也會增加。因此,我們在分析是否應對印花稅進行改革時,應該先考慮它是發(fā)揮出了市場調節(jié)職能,而并非是否發(fā)揮出了財政收入的職能。

  三、現(xiàn)行證券交易印花稅的隱憂

  (一)征收印花稅依據(jù)不足

  雖然目前的匯貼納稅方法不須粘貼印花,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但應稅憑證是真實存在的。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電子計算機技術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的普遍運用,證券交易早已實現(xiàn)了無紙化操作,所謂的股權轉讓書據(jù)只是電腦中的一筆記錄,證券交易時既無實物憑證,也無印花稅票,征收印花稅已經(jīng)失去了本來的含義,證券交易印花稅實際上成了一種交易行為稅,與印花稅的本來含義不符,理論依據(jù)不充分,法律上不夠嚴謹。

 ?。ǘ┯』ǘ惖恼魇諏灰仔袨榈囊?guī)范作用不大,征收范圍狹窄

  印花稅是對經(jīng)濟活動和經(jīng)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收的一種稅,它的意義在于加強憑證管理,促進經(jīng)濟行為規(guī)范化,了解其他稅種的稅源和繳納情況,加強監(jiān)督控制,同時可以積累資金,增加財政收入。由此可見,印花稅的征收對交易行為的規(guī)范作用不大;證券市場的內涵遠遠大于股票市場,范圍狹窄的印花稅不利于對所有證券交易征稅,而稅基廣大的交易稅有助于保證各種類型的證券市場共同發(fā)展。

  四、證券交易稅制改革的方向

 ?。ㄒ唬兄谧C券市場持續(xù)發(fā)展

  第一、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推動企業(yè)融資與體制改革。目前境內居民儲蓄率很高,企業(yè)間接融資的比重相當大,這對企業(yè)直接融資與銀行信用的發(fā)展有一定的不利影響,因此在證券交易稅制設計時,可以考慮引導企業(yè)通過證券市場來實現(xiàn)直接融資,并引導企業(yè)推動體制改單的進行。第二、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減輕證券市場的非正常波動,尤其是抑制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行為。目前固定劃一的印花稅不足以實現(xiàn)這一功能,要充分發(fā)揮交易稅制對投資行為的引導,有必要進行適度變革。第三、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推動我國證券業(yè)整體素質的提高??傮w而言,我國證券業(yè)的基礎較薄弱,證券市場還是一個成長型的市場,券商數(shù)量多、規(guī)模小、實力弱的格局也還沒有根本打破,在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日益逼近的環(huán)境下,整體實力趨弱的國內券商的成長會受到課征較高稅率的損害,這無疑會對我國證券業(yè)的整體實力增強、整體素質提高雪上加霜。第四、證券交易稅制的改革應有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fā)展。當前,我國的證券交易稅率遠高于除了丹麥以外的其它國家,較高的稅率使得投資者的交易成本也相應較高,從而減少了對證券的投資。所以證券交易稅制改革方向總體上應以下調證券交易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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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現(xiàn)稅負公平原則,需要建立完整、系統(tǒng)的證券交易稅制體系,既要能“拓展稅基”又能實現(xiàn)“差別稅率”。從“拓展稅基”的角度出發(fā),證券交易稅種應不再實質性地限定在流通股的轉讓方面,對新股發(fā)行、法人股與國有股的轉讓、債券交易、投資基金的交易,以及其它非交易過戶均可適度課征印花稅或交易稅,這既可實現(xiàn)稅負公平,也可推動各種交易品種的均衡發(fā)展。目前固定劃一的證券交易印花稅不足以實現(xiàn)對證券投資收益的調節(jié)。因此,在稅收稽征手段許可的情況下,可以根據(jù)交易頻次、成交額度、投資收益等多個方面實現(xiàn)差別稅率,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并且不再出現(xiàn)虧損投資者與盈利投資者按同等稅率承擔稅負的狀況。關于這一點,可以通過在適當時機開征一些新的差別化的稅種(如資本利得稅等)來實現(xiàn)。

 ?。ㄈ┍3肿C券交易稅制的政策穩(wěn)定性

  處于不同發(fā)展階段的證券市場,對稅負的承載能力存在差別;同時證券市場處于不同發(fā)展階段,所要求的證券交易稅制對證券市場發(fā)展的導向也存在差異,因此,實踐中不可能有一成不變的證券交易稅制。那么,如何保持證券交易稅制的穩(wěn)定性就成為了新的課題。證券交易稅制的穩(wěn)定性,不是拒絕證券交易稅制的變革,也不能表現(xiàn)為稅目、稅率等的固定不變,而是要體現(xiàn)在證券市場發(fā)展方向上的穩(wěn)定性。

 ?。ㄋ模┳C券交易稅的改革方向是寬稅基、低稅率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進入了新一輪稅制改革,其核心內容是貫徹寬稅基、低稅率的思想。我國現(xiàn)行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只是對二級市場上的股票交易征稅,對國債、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投資基金等交易免稅,對國家股、法人股交易免稅。至于二級市場以外的股票交易和轉讓更是處于真空地帶。征稅范圍狹窄不僅造成了稅款嚴重流失,而且加劇了不公平競爭。因此,依據(jù)稅收中性的原則,應該盡快填補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真空地帶??梢园涯壳暗恼鞫惙秶鷶U大到企業(yè)債券(包括可轉換企業(yè)債券)交易,而對國債交易和基金交易可以繼續(xù)實施免稅,另外對國家股、法人股交易也可以考慮征稅。

  印花稅率應該是一個逐步降低的過程:但是從模式選擇上看,可能會采用以下幾種方式:一是單邊征收——即只對買方或只對賣方征收。目前世界上其他國家有不少實行交易稅單邊征收的,其中既有對買方單邊征收,也有對賣方單邊征收。該類國家有英國、愛爾蘭、韓國。采用單邊征收的方式,既降低了印花稅水平,也使得買方成本和賣方成本不一致,進而可以體現(xiàn)出不同的稅收扶持政策。二是降低稅率——目前A、B股適用稅率都為0.2%,如果直接降低印花稅稅率的話,估計可以降0.05個百分點或降0.1個百分點,降至0.15%或0.1%.三是按交易方式征稅——即對不同的交易方式,適用不同的稅率。比如,巴西對一般的股票交易按0.027%征稅,對遠程交易征收的稅率就比較低,適用0.012%,這種差別稅率可以體現(xiàn)出對不同交易方式的稅收傾斜。我國印花稅改革應該綜合比較上述各種降低稅率的方式,結合第二種和第三種方式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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