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務籌劃案例分析——利用當期進項稅額籌劃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4/03 15:50:15 字體:
  進項稅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或承擔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于增值稅稅款抵扣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和購進免稅農產品的價格中所含增值稅額,因此進項稅節(jié)稅策略包括:

  1.在價格同等的情況下,購買具有增值稅發(fā)票的貨物;

  2.納稅人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應該向對方索要專用的增值稅發(fā)票,而且向銷方取得增值稅款專用發(fā)票上說明的增值稅;

  3.納稅人委托加工貨物時,不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且要努力爭取使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盡可能地大;

  4.納稅人進口貨物時,向海關收取增值稅完稅憑證,并注明增值稅額;

  5.購進免稅農業(yè)產品的價格中所含增值稅額,按購貨發(fā)票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收購憑據上注明的價格,依照10%的扣除稅率,獲得10%的抵扣;

  6.為了順利獲得抵扣,納稅人應當特別注意下列情況,并防止它發(fā)生:

    (1)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委托加工貨物未按規(guī)定取得并保存扣稅憑證的;

    (2)購進免稅農業(yè)產品未有購貨發(fā)票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收購憑證;

    (3)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委托加工貨物的扣稅憑證上未按規(guī)定注明進項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或者所注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不符合規(guī)定的;

  7.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將部分固定資產附屬件作為原材料購進,并獲得進項稅額抵扣;

  8.將非應稅和免稅項目購進的貨物和勞務與應稅項目購進的貨物與勞務混同購進,并獲得增值稅發(fā)票;

  9.采用兼營手段,縮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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