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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阻礙燃油稅推出的最關鍵因素是什么

2007-9-28 11:46 正保會計網!  】【打印】【我要糾錯

  為什么一項十余年的老問題如此難以破冰?如此久拖不決,是否意味著我們錯過了低油價的時機,今后只能忍受高油價的沖擊以及各種高昂的改革成本?

  吳國湘:難產緣于部門利益糾纏不清

 。▏證券投資部經理)

  燃油稅之所以雷聲大雨點小,最關鍵的原因是很多部門的利益協(xié)調不好,是部門利益、地方與中央利益的糾纏不清導致了“難產”。不僅因為燃油稅涉及航空、水運、航海、鐵路、建設、農業(yè)等不使用公路的部門返還問題,還涉及打破部門壟斷利益的挑戰(zhàn)。例如,燃油稅取代養(yǎng)路費,僅涉及交通部門的收費人員就達數十萬人。有些部門已經習慣了不公平的政策帶給他們的優(yōu)厚福利待遇,推出燃油稅撼動了這些部門的“奶酪”,推行起來當然并非易事。

  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對資源的征稅,應該以從價稅的方式,但中國的原油資源稅是從量計稅,并且標準明顯偏低。由于資源歸全民所有,因油價上漲而帶來的額外收益大部分應該歸全國人民所共有,通過政府稅收進行再次分配,而不是由中石油、中石化等壟斷部門獨占。但現(xiàn)實是,偏低的原油資源稅成為兩大石油巨頭利潤豐厚的一個重要因素,國家從油價上漲中得到的稅收很少。如果資源稅由從量計征轉變?yōu)閺膬r計征的前提都沒有理順,燃油稅也很難推出。燃油稅一方面能夠促進消費者更加節(jié)省,另一方面也能促進汽車生產廠家技術創(chuàng)新,而如果一拖再拖,這樣的效用將不明顯。

  韓學功:一拖再拖錯過了最佳時機

  (國內著名石油專家)

  過去所謂的擇機,除了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和部門協(xié)調之外,主要的時機,指的就是國際原油價格處于低位。但從2003年上半年以后,國際油價開始飆升,這就給燃油稅開征帶來了新的難題,導致了在各個歷史時期開征燃油稅面臨不同難點。目前燃油稅遲遲不能出臺,除了和油價的高位攀升有直接關系外,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約。例如,除了費改稅的問題外,中國目前降低能耗和加強能源利用效率、實現(xiàn)經濟節(jié)能減排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都是開征燃油稅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而在資源稅調整,改由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的背景下,燃油稅的推出也必須接軌。但這樣一拖再拖,可能已經錯過了推出的最好時機。

財經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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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燃油稅,一個討論了十一年的話題。目前這一稅種仍遲遲難以開征。

  從2001年至今,國家稅務總局兩任局長金人慶、謝旭人均多次對外發(fā)布過燃油稅將“擇機開征”的權威消息,然而燃油稅卻一直難產。有媒體稱,加上今年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的報告,權威人士和權威機構至少已經是第五次表示將“擇機”出臺。為什么燃油稅“千呼萬喚難出來”?目前公開的解釋是“油價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卻不僅僅是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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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養(yǎng)路費?

  養(yǎng)路費,專指中國現(xiàn)在實行的,對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征收的專用于普通公路修建養(yǎng)護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用途與現(xiàn)在實行的“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相似。養(yǎng)路費的征收似乎與共和國同齡。

  目前,養(yǎng)路費依據《公路法》,國務院《公路路政管理規(guī)定》和交通部有關規(guī)定征收,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且各不盡相同。根據《公路法》,國家將用“燃油附加稅”替代養(yǎng)路費,該法的規(guī)定已經出臺數年,但其規(guī)定具體實施由國務院規(guī)定,至2006年止,尚未實施。養(yǎng)路費實行按車輛噸位計費的辦法,以月為基本繳費期間。特殊情形從該基本原則上演變。

  什么是燃油稅?

  燃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行使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稅。它是費改稅的產物,是取代養(yǎng)路費而開征的,其實質是汽車燃油稅。開征此稅不是我國的首創(chuàng),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燃油稅。

  有關部門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費的思路, 制訂了燃油稅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實施時,國際油價開始大幅上漲。于是,2000年左右,“費改稅”的重點轉向對經濟影響較小的農村稅費改革。

  編輯留言:

  燃油稅遲遲沒有出臺,那么相關的養(yǎng)路費,過橋費,通行費等相關費用并沒有在油價中體現(xiàn),也就是說本屬于油價一部分的費用是廣大民眾以油價之外的費用形式承擔的,我們的用油成本還包括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國的消費稅的調整并沒有體現(xiàn)對消費行為的理性引導,對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調節(jié)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國際水平,而且調整速度慢,不能適應國際能源市場的變化,在體現(xiàn)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夠,那么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國油價中實際應該承擔的成本。再次是資源稅,目前我國能源稅還遠不健全,對于能源和環(huán)境的保護作用嚴重不完整,現(xiàn)行的資源稅也只停留在定額征收的層次,而且額度很低,既不能隨著石油價格的變化而變化,也不能體現(xiàn)石油的環(huán)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實際上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們平時的環(huán)境保護費用的形式來體現(xiàn)的,還有就是環(huán)境對全民造成的效用損失,所以這部分成本同樣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費用的形式承擔著。

  通過以上對相關稅費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國內石油價格并沒有包含應該包含的上述稅費成本,事實上這些成本都以外部費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擔,因此大家對于國內油價的感覺其實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謂的負責人其實正是抓住了這樣一點,忽悠廣大的人民群眾。既然油價中不包含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價與國際接軌的問題純粹是無稽之談,上述那位專家所謂和國際油價應該持平的言論實在是在混淆視聽,一點公共心態(tài)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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