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5~6米、19座左右的輕型客車從其使用性質來看,絕大部分是營運工具,是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的交通工具,絕非消費品,更不是奢侈類消費品,因此對其征收消費稅是不合理的。而且從流向看,輕型客車是從事中短途或農(nóng)村線路旅客運輸?shù)闹饕囆椭,在這類運輸市場上,客源不穩(wěn)定、上座率低、票價低是主要特征,因消費稅征收帶
來的營運類輕型客車產(chǎn)品價格的上漲將很難轉嫁到乘客頭上。運價難以上漲,而車輛購置費用大幅增加,同時再遭遇油價上漲的雙重壓力,這對于中短途、農(nóng)村客運市場的營運者無疑是雪上加霜,將會嚴重打擊經(jīng)營者的積極性。
由于6米輕型客車是價格敏感型產(chǎn)品,本身單價較低、利潤較薄。以蘇州金龍6米車的主銷產(chǎn)品KLQ6608為例,帶空調(diào)的車型售價一般在10萬元左右,征收5%的消費稅后,成本增加5000余元,本身薄利的產(chǎn)品一下子處于虧損狀態(tài),迫于成本壓力,蘇州金龍KLQ6608系列車型價格均上調(diào)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