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注冊稅務師《稅法二》知識點:計稅依據的確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3/29 09:25:19 字體:

  一、計稅依據的一般規(guī)定

  應納稅所得額=各項收入-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

  (一)收入的形式

 ?。ǘ┵M用扣除的方法:

  二、計稅依據有特殊規(guī)定

  1.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業(yè)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qū)、貧困地區(qū)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特殊可以全額扣除的項目:(增加部分機構)

  3.個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用于資助非關聯(lián)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fā)生的研究開發(fā)經費,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可以全額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新增)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