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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建筑業(yè)營業(yè)稅計稅依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1/12/06 15:46:34 字體:

  1.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yè)勞務的,分別征增值稅和營業(yè)稅。

  2.除銷售自產貨物的情況,納稅人從事建筑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yè)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

  3.裝飾勞務的營業(yè)稅,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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