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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復習指導:契稅征收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7/02 10:27:42 字體:

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八、契稅征收管理(了解)

 ?。ㄒ唬┘{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ǘ┘{稅地點

  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征收機關申報納稅。

 ?。ㄈ┘{稅期限

  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判斷題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10日內。()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當天。()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題目中的描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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