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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是一家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者,取得的經營所得是否能適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guī)定的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
【答案】
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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