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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個稅你算對了嗎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8/31 08:53:39  字體:

無論哪個企業(yè)每個月都要做的一件事就是發(fā)工資,而每當到了要發(fā)工資的日子,負責計算工資做工資表的財務人員大抵都是抓狂的吧。其實工資個稅的計算并沒有那么簡單,總會有一些特殊的情況,財務人員也是會覺得頭疼的,那么應對這幾種特殊的“工資”個稅計算我們要注意些什么呢?那么接下來小編就帶大家了解幾種工資個稅計算的特殊情況說說要注意的幾點。

1.同一個月內發(fā)放幾次工資:個人所得稅是按月計征的,這與分多次發(fā)放沒有關系,都需要合并計算征收個稅。

2.兩個月的工資在一個月內發(fā)放: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后計算應納稅所得,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時代扣稅款。如果在一個月內取得兩個月的工資,應當合并計征個稅;如果屬于補發(fā)以前月份工資的情形,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經批準后才可以分解到工資原來所屬的月份代扣個稅。

3.員工取得年終獎:年終獎的個稅計算分為2步,第一步,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第二步,計算應納稅款。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4.員工從兩處以上不同單位取得工資:個人取得兩處及以上所得的,應分別由扣繳義務人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同時其本人應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合并納稅是指納稅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同一項目兩處收入要合計,且只能減除一次費用扣除標準;自行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在申報納稅時,其在中國境內已扣繳的稅款,準予按照規(guī)定從應納稅額中扣除。

5.外籍職工于中國取得工資: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guī)定;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的費用,相當于減除4800元的費用。

6.符合條件的健康險可抵扣工資的個稅計算:單位統(tǒng)一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按照單位為每一員工購買的保險金額分別計入其工資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稅前扣除;單位為員工購買的商業(yè)保險應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

7.員工取得過節(jié)福利的個稅計算:過節(jié)發(fā)放人人有份的食品、購物券等補貼,是要并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8.員工取得公司發(fā)放的差旅補貼的個稅計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國稅發(fā)〔1994〕089號)規(guī)定,“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企業(yè)發(fā)放的差旅費津貼不超過各地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企業(yè):自行應建立《差旅費管理辦法》,差旅費津貼標準符合企業(yè)實際經營需要的,在標準內實際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津貼允許稅前扣除;所在單位沒有相關規(guī)定的,按各地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差旅費津貼標準執(zhí)行。

通過以上幾點你是否對工資的個稅計算多了一些心得體會呢?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讓大家的工作可以更得心應手。如果你還有稅務方面的問題或者感覺自己還需要提升崗位技能,想要讓自己更加專業(yè)的話,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精英訓練營等你加入,點擊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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