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個人如何計算個稅?需要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嗎?
我們公司最近招收了幾位外籍員工,在報稅的時候是不是都要按照非居民個人來申報?
并不一定是這樣哦~首先我們需要區(qū)分什么是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
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
非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
其次,需要了解居住天數的計算方式: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天數,按照個人在中國境內累計停留的天數計算。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滿24小時的,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
非居民個人需要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嗎?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接下來讓我們分類來看↓
工資薪金的計算
非居民個人當月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以當月收入額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見本文末)。
一、非居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計算(非高管人員)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除高管人員以外,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分別按照以下兩種情形計算:
1. 非居民個人境內居住時間累計不超過90天的情形。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的非居民個人,僅就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并由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2.非居民個人境內居住時間累計超過90天不滿183天的情形。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累計居住超過90天但不滿183天的非居民個人,取得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均應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取得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二、非居民個人為高管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計算
1. 高管人員在境內居住時間累計不超過90天的情形。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的高管人員,其取得由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是由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的工資薪金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為當月境內支付或者負擔的工資薪金收入額。
2.高管人員在境內居住時間累計超過90天不滿183天的情形。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累計超過90天但不滿183天的高管人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除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且不是由境內雇主支付或者負擔的部分外,應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計算適用公式: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算
非居民個人取得來源于境內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稅法規(guī)定的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如下:
勞務報酬收入額=勞務報酬收入*(1-20%)
稿酬收入額=稿酬收入*(1-20%)*70%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20%)
數月獎金的計算
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數月獎金,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合并,按6個月分攤計稅,不減除費用,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在一個公歷年度內,對每一個非居民個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適用一次。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數月獎金應納稅額=[(數月獎金收入額÷6)×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6
股權激勵的計算
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股權激勵所得,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合并,按6個月分攤計稅(一個公歷年度內的股權激勵所得應合并計算),不減除費用,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股權激勵所得應納稅額=[(本公歷年度內股權激勵所得合計額÷6)×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6-本公歷年度內股權激勵所得已納稅額
附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適用)
溫馨提示
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非居民個人,因延長居住天數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guī)定辦理匯算清繳,但該個人在當年離境且預計年度內不再入境的,可以選擇在離境之前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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