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一次性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需要符合的條件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span>
享受一次性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政策需要符合的三大條件
【條件一】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條件二】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條件三】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注:對連續(xù)申報了“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xù)勞務)”的居民個人也按照此條件選擇,其他情況不能享受,還是沿用原計算方法。)
減除費用扣除名單確認操作指南
1、登錄
登錄個人所得稅扣繳端-稅款所屬期選擇2023年1月。
2、進入界面
進入【綜合所得申報】-【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或【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xù)勞務)】列表界面。
3、名單確認
系統(tǒng)彈出如下提示:
點擊【立即確認】打開【減除費用扣除確認】頁面,系統(tǒng)會根據(jù)本地上一年度預扣預繳申報數(shù)據(jù)進行判斷,統(tǒng)計符合按照6萬元扣除減除費用的納稅人,在下方區(qū)域內顯示,扣繳單位需對名單中的納稅人進行確認。
特殊情形處理
情形1:數(shù)據(jù)不完整、名單不準確
如果重裝了扣繳端或通過其他渠道變更了需要按照6萬元扣除減除費用的納稅人信息,可點擊【更新】按鈕從服務端獲取最新的確認結果。
情形2:放棄享受政策
如果由于預計本年度發(fā)放給納稅人的收入將超過6萬元、納稅人需要納稅記錄、本人有多處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預計超過6萬元等原因,納稅人無需享受政策,可經雙方確認后,將相應人員的“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修改為“否”即可。
若以上提示未自動彈出或人員名單需要調整,您也可直接通過【綜合所得申報】-【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更多操作】-【減除費用扣除確認】進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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