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5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讓廣大學員能夠更好地掌握“營改增”會計處理方式,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整理了“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
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案例】
M貨運公司2013年8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被國稅稽查部門查處,當月收到主管稅務機關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對其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9月3日,M公司當月第一次領購專用發(fā)票25份,17日已全部開具,取得營業(yè)額86000元(含稅);18日該公司再次到主管稅務機關申領發(fā)票,按規(guī)定對前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fā)票銷售額預繳增值稅。
預繳增值稅稅款的計算:
86000÷(1+11%)×3%=2324.32(元)
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2324.32
貸:銀行存款2324.32
·2015注冊稅務師考試輔導報名免費咨詢>> |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