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國家稅務總局11月8日發(fā)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fā)[2006]162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的五種情形,指出了納稅人“年所得”的定義,以及個稅自行申報的方式等相關具體問題,為了方便廣大納稅人更好地了解該辦法,特制作此專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fā)[2006]1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令第4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包含11個應稅所得項目,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詳情
  政府特殊津貼、國債利息等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guī)定的免稅所得,以及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有關所得,均可不計入年所得。 另外,按照國家規(guī)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簡稱“三費一金”)均不計入年所得……詳情
·自行申報的方式
·數據電文方式(如網上申報)
·郵寄申報方式
·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
·委托他人代理申報
·采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
·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申報
  2006年,朱某全年全部所得包括:工資收入144000元,國務院頒發(fā)的政府特殊津貼2400元,國債利息10000元,企業(yè)債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險賠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了“三費一金”14000元,單位也按照規(guī)定為個人繳付“三費一金”28000元。
  那么朱某應申報的年所得應該為:工資收入144000元-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三費一金”14000元+企業(yè)債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153000元。
  其中,國務院頒發(fā)的政府特殊津貼2400元、國債利息10000元、保險賠款3500元、單位為個人繳付的“三費一金”28000元(未計入個人工資收入)不需計入年所得,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三費一金”14000元可以從工資收入中剔除。
 
     
  11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對個稅具體申報辦法及操作流程進行了詳細的解答……詳情  
     
 
人民網: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
新華網:個稅自行申報范圍擴大 年所得12萬以上須申報
中國網:中國明確個稅自行申報 年所得12萬以上等須申報


新聞聯(lián)播:年所得12萬以上等五類情形必須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稅務總局發(fā)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
 
湖南富人個人所得稅納稅監(jiān)管趨嚴
安徽:年收入逾8萬者須申報個稅
吉林省高收入人群須自行申報繳個稅
前三個季度 太原市6萬余人自行申報個稅
杭州明年起年入12萬以上須自行申報個稅 
年收入12萬須申報 四川重點監(jiān)控五千人
云南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個稅標準由6萬變?yōu)?2萬
廣州過三成受訪市民認為個稅申報12萬門檻偏低
陜西約有1.5萬人年收入超12萬 三分之二在西安
 
個稅自覺申報值得懷疑
主動納稅應成為提升公共服務的契機
僅靠自覺個稅申報將形同虛設
個稅自行納稅申報的隱憂
個稅改革要在良性博弈中平衡
個稅自行申報難道全憑自律嗎
從根本上培養(yǎng)民眾納稅意識
自行申報須以公民納稅公平感為基礎
中國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政策越來越細化
   
1980年9月1日
  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通過并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
  針對我國國內個人收入發(fā)生很大變化的情況,國務院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tǒng)一征收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的修正案,規(guī)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于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999年8月30日
  九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把個稅法第四條第二款“儲蓄存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項目刪去,而開征了《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
2002年1月1日
  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3年7月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為《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及財稅調節(jié)政策》的報告,建議改革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稅制,適度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同時對中等收入階層采取低稅率政策。
2003年10月22日
  商務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稅,提高個人收入所得稅免征額等多項建議。
2005年初
  廣東財政再次對個稅起征點提高進行調研,以便為中央盡快出臺稅改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2005年07月26日
  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
  在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十屆全國人大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擴大了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的范圍,符合規(guī)定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納稅申報。